新娘新婚之夜被“陪床”强奸
健康养生 2023-06-01 19:280健康养生www.shimianzheng.cn
今年1月23日,是河南省叶县农民铁刚(化名)和翠花(化名)
结婚的大喜日子,洞房花烛夜,新房里却传出新娘的哭闹声。一阵吵
嚷过后,人们明白了半夜时分,闹新房“陪床”的男青年三树(化
名)竟将新娘强奸了。
三树今年28岁,未婚。1月23日晚上,按照当地的风俗,同村的
三树等四五名男青年一同就寝到两位新人的床上“陪床”闹房。几名
男青年和新郎、新娘入睡不久,因床上人多,新娘子起身到客厅的沙
发上睡觉。
半夜时分,三树起身小便后返回卧室时,发现了半躺在客厅沙发
上的新娘,酒劲尚未过去的三树冲动之下走向了沙发……事毕,三树
欲与新娘发生性关系时,新娘才发现与自己亲热的人不是自己的
丈夫,愤怒不已的新娘叫骂扑打着三树……
叶县法院法官审理此案时,三树说自己的行为不属于强奸,而是
双方自愿。他认为,自己既没有采用暴力手段,也没有使用胁迫语言,
怎么能叫强奸呢?“再说,如果新娘不愿意,只要叫喊一下或动作大
一点,就能被别人发现,可新娘并未这样做,这说明新娘当时是自愿
的。”
三树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马永刚律师说,依照我国《刑法》
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
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中的“暴力”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
采取殴打、捆绑、堵嘴等侵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妇
女不能反抗。“胁迫”是指对被害妇女采用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
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
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
以及使被害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其他手段”是指
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利
用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利用或假冒治
病对妇女进行奸淫等等。
马律师认为,此事件中,虽然受害人没有反抗,三树也没有采用
暴力手段,但仍算违背妇女意愿。受害人误认为三树是自己的丈夫,
后发现不是,就叫骂扑打三树,这表明,其与三树发生性行为是在她
不知情的时候发生的,违背了她的意愿。三树的行为属强奸罪中使用
“其他手段”。
叶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树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有关
规定,该院近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三树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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