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含草乌”究竟意味着什么?
近日,云南白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宣布配方中含有制草乌成分,由此引发热议。使用草乌有多大风险?我们有必要承担它吗?
草乌是什么?
中药中的草乌是毛茛科植物北乌头(Aconitum kusnezoffii Reichb.)的干燥块根,与乌头、附子一样,生草乌含有乌头碱、新乌头碱、次乌头碱一类的生物碱成分。这类成分具有很大的毒性,口服乌头碱几毫克即可致命。中毒时可出现麻痹、心率失常、、呼吸困难等表现。
炮制能消除风险吗?
由于毒性很大,此类生药材在使用时通常会经过炮制来降低毒性。草乌炮制多采用浸泡蒸煮的方法。《中国药典》中提到的炮制方法为“取草乌,大小个分开,用水浸泡至内无干心,取出,加水煮至取大个切开内无白心、口尝微有麻舌感,取出,晾至六成干后切薄片干燥”。
在乌头类生物碱中,双酯型生物碱的毒性较高(上文提及的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就属于此类),蒸煮炮制的过程可以促进它们的水解,形成毒性相对较小的苯甲酰乌头原碱类。事实上,云南白药方面也确认了这一点。炮制确实可以使药材的毒性减少,但隐患并未而消除。
有研究认为,水解产生的苯甲酰乌头原碱类成分毒性可降至乌头碱的1/200左右,但考虑到乌头碱是一种毒性极强的物质,1/200的毒性依然不算太低(以乌头碱致命剂量3毫克估算,其200倍为600毫克,而通常氰化钾的致死剂量在50-250毫克之间,砒霜的致死剂量约为70-180毫克)。更重要的是,在炮制过程中,双酯型生物碱的水解并不完全,在炮制后药材中仍有一定量的残留。也有动物实验发现,草乌经炮制后生物活性也随之下降,由此推断达到同样效应所需的剂量可能也会增加[1]。这一因素实际也削弱了“炮制减毒”的作用。
,受到生药产地、炮制条件等因素影响,这些生物碱类物质的含量常会发生波动。《中国药典》中规定制草乌中双酯型生物碱含量不得超过0.04%,苯甲酰乌头原碱类应在0.020-0.070%。这实际上是相当粗略的含量要求。这也为其安全性增加了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