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与梦游、梦话、夜惊和梦魇
梦与梦游、梦话、夜惊和梦魇
梦游、梦话、夜惊和梦魇与梦的共同点就是都发生在睡眠中。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梦游与梦话跟作梦无关,而夜惊和梦魇多与梦有关。
梦游就是睡眠中自己下床行动,而后再回床继续睡眠的怪异现象。说梦游与作梦无关是因为,脑波图的记录,梦游时患者的脑波,正显示在睡眠的阶段3与阶段4;显示正值沉睡的阶段。沉眠阶段是不可能作梦的,所以,梦游称作“睡中行走”更符合事实。梦游者多为年龄在6?12岁之间的儿童。梦游不是严重病态,与情绪困扰也无关,多数到成年后就
会好。梦游者下床后行动时,仍在沉睡状态,睡醒后对自己夜间的行动一无所知。
不过梦游时的现象很奇怪,当事人在行动中可以从事很复杂的活动,如开门上街、拿取器具、躲避障碍物以免碰撞受伤。活动结束后,再自行回到床上,继续睡眠。
据报通台北国贸大学有个住宿舍的男生,夜间梦游,居然在上下铺上拆下天花板上的灯罩,跌落床下未曾受伤。如果家中有梦游儿童,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注意家中安全,夜间谨慎关锁门户就可以。
有关梦游的原因,到现在也没研究出来。研究发现,梦游者的家庭成员中,往往还有其他人也会梦游。所以可以推断,梦游可能与遗传有关。有一个这样的例子,一家人假期团聚,晚上分宿各房间各自的床上,第二天早晨发现全家人都睡在客厅里,而大家都不知道。
梦话也称为梦呓,是指睡眠中说话的现象。之所以说梦话与梦无关是因为,几乎所有说梦话的现象,都是在沉睡阶段发生,而沉睡阶段是不会作梦的。所以把梦话称作“睡
话”才名副其实。关于梦话的原因,到现在还不能确知。
夜惊与梦魇多发生在儿童期,它们可以说都发生在沉睡阶段。儿童夜惊的主要现象是:睡眠中突然惊醒,面露痛苦表情,两眼无神向前直视,爬起坐在床上,呼吸紧促、发汗,甚至尖声惊叫。由于夜惊只在沉睡阶段发生,因此不易将当事者唤醒。医学上的看法是夜惊时不宜将当事者唤醒,也不必刻意予以治疗。有关夜惊的原因,到现在也没有确切了解。通常认为,可能与儿童发育阶段神经生理功能暂时失调有关。夜惊儿童,并非像一般人所说的有情绪困扰。儿童期过后,神经生育成熟,夜惊现象就会自然消失。
梦魇也就是俗称的作恶梦。梦魇与夜惊的区别,除了夜惊总是发生在沉睡期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夜惊通常多发生在睡眠后的一小时左右;而梦魇现象的出现,通常是在黎明前发生。这一睡眠阶段,正是快速眼动睡眠阶段,因此梦魇现象的成因,可以确定是由于作了可怕的恶梦。儿童醒后也多半能记起梦中情境。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梦魇现象与儿童日间情绪压力有关。日夜压力如果不能轻易解除,那会使儿童对早晨起床一事,难免会
形成心理上的焦虑与恐惧。父母如果发现儿童在早晨起床前重复一再出现的梦魇现象,除注意儿童日间生活外,还应带儿童去看心理辅导人员或精神科医生。
九、梦过程的心理
梦作为潜意识的产物,它要经历不同的过程,每个过程中又伴随着不同的心理。梦有可能被遗忘,还有可能后退,梦还可以帮你达成愿望。
1,梦的遗忘那些往往我们想加以解释的梦,我们没有把握它是否真正如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我们的梦本身会受到那不可依赖的记忆所截割。它不仅对梦印象的保留是特别的无能,而且常常把最重要那部分忘却。而当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个梦的时候,会发现虽然曾经梦得多,但记得的只是一小部分,而这部分又是很不确定的。
第二、我们对梦的记忆不但残缺不全,而且是不正确与谬误的。一方面,我们怀疑梦是否真的如记忆的那般不相连;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怀疑梦是否象叙述地那样连贯;是否在回忆的时候,任意用一些新的以及经过挑选的材料填补被遗漏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空档;或者我们以一些装饰品将它修饰得圆圆滑滑,以致无法判断那部分是原来的内容。有一位学者这样说,梦的前后秩序和相关都是在回忆的时候加进去的。因此,这个我们想判断其价值的印象是否可能完全由手指间滑过而不留丝毫痕迹呢?
对许多例子分析后可以显示出,梦中最琐细的元素往往是解释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而且往往解释会因为对它的忽略而延误了。我们对梦中所展示的各种形式的文字都赋予相同的重要性。即使梦中的内容无意义或者不完全,似乎要给予正确的评价是不会成功的,我们也把这缺陷加以考虑。换句话说,别的作者认为是随意揉合,并且草草带过以避免混淆的部分,我们都把它奉为圣典。
解梦的一个手段之一就是让梦者再重复一遍,在重复一遍的时候,他很少会运用同样
的文字。而他那运用不同文字来形容的梦的部分正好是梦伪装的脆弱点,这就是释梦的起始点。要病人重复一遍不啻于给他一定的压力,于是当他急促地企图遮掩,以一些不太明显的字眼来取代那些会泄露意义的表达方式时,这正是释梦者应引起注意的地方,因为有的梦者企图阻止自己的梦被解释(比如难以开口的性梦),他所掩盖的部分也许就是解梦的关键。
一般来说,我们无法保证记忆力的正确性;但却往往将它赋予超过客观性的信任。对于梦或者它某一部分是否正确地被报告出来的疑问,实际上只不过是指出梦审查制度的一个变体而已(意即梦思要进入意识层面所遭受的阻抗)。这种阻抗并不因为已经产生的置换以及取代而消失;它仍然以一种存疑的姿态附着于那被允许出现的材料上。很多例子中,梦者觉得梦见许多事情,但却记得很少,这可能具有其他的意义。譬如,梦的运作一整晚都在进行,但是却只留下了一个短梦。毋用置疑,时间愈久,我们忘掉的梦内容也就更多;有时虽然费尽心思也无法将它们记起来。但释梦者却常常能够靠分析的方法填补忘掉
的梦内容。
关于“梦的遗忘乃是有偏见的,并且是种阻抗的表现”是可以找到证据的。常常在分析的过程中,被遗忘的梦的某部分又再出现。梦者常常这么形容道:“我刚刚才想起”。通过此种方法而得以呈现的梦部分必定是最重要的;它通常是位于通往梦解答的最近路途上,因此也就受到更多的阻抗。有一位病人这样说,他刚做一个梦,不过却全部忘了,医生于是再继续进行分析。然后遇到一个阻抗,于是医生向病人解释一番,通过鼓励与压力帮助他但仍不能令他满意,正当要妥协时,突然间他大声叫道:“我现在记得自己梦见什么了”。因此妨碍他们分析工作的阻抗也同时使他遗忘了此梦,而通过克服此阻抗后,这梦又回到他脑海中。
同样,一位病人在达到某种分析过程后,也许会想起他好多天前所做过的梦,而这梦在以前是完全被遗忘的。有证据说明梦的遗忘主要是因为对该事实的阻抗,而并非由于睡觉和清醒是两个互无关连的境界。梦的遗忘乃是因为分析活动和清醒时刻的思潮间有一道
精神的阻隔。另外梦的遗忘和其他的精神活动的遗忘没有两样,而且它们的记忆也和其他的精神功能相似。
解析自己的梦并不是一件简单而且容易的事,因为不但要察觉精神动机,而且还要把握那些“非自主的观念”,常常不会在第一回合就完全解决的。在依循着一系列的相关后,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已经精疲力尽;而且当天不能再由那梦中得到什么。最聪明的办法是暂时放弃,以后再继续工作;那样也许另一个梦内容会吸引住我们的注意,并且导出另一层的梦思。这个办法也许可以称为部分的梦解析。
再者就是,即使他把握了梦的全部解析,一个合理合题的解析,而且顾及梦内容的每一部分,那他的工作仍未结束,乃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同一个梦也许还有别种的逃离他注意的不同解析,如“过度的解析”。
即使分析最彻底的梦也常常有一部分必须放置不顾:因为在解析的过程,我们发现这部分是一些不能解开的互相缠绕着的梦思,而且也不能增加我们对梦内容的了解。这部分
即是梦的关键,由此伸展至无知。由解析而得来的梦思并没有一些确定的根源;它们在我们那错综复杂的思想世界中向各方延伸。而梦的愿望则由某些特别接近的糾缠部分长出来,这与蘑菇由菌丝体长出来的情形相似。
我们已经知道,清醒时刻的生命无疑倾向于要把晚间所形成的梦给遗忘掉,不管是整个儿在睡醒后就忘掉,或者在白天当中一点点地忘却;我们知道遗忘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的阻抗,而它在晚间也早就尽其力量反对过了。但为何梦会在这阻抗的压力下产生呢?用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来解释(意即清醒时刻把梦中一切都忘掉,就好象从来没有梦见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会得出这样的推论,即晚间的阻抗如果和白天一样强,那么梦就不可能会产生。因此结论是,晚间的阻抗力量较小,虽然并没有全部失去(因为它仍然是梦形成的歪曲因素)。但其力量在晚间减弱,因此使梦形成得以进行。
2.梦的后退现象梦形成的程序必须和属于前意识的梦思相联系。如果只考虑梦的愿望,我们将发现产生梦的动力是由潜意识所供给的。因为有这个问题,我们得把潜意识系
统作为梦形成的起点,就像其他的思想结构一样,这个梦形成的促成者努力地想到达前意识,然后借以进入意识层。
由实验可以看出来,经由前意识通往意识的途径,在白天时都由于审查制度的阻抗而封锁了,要到晚上它们才有办法进入意识层。那又是怎么进入的?要经过什么变动?如果梦思由于晚间潜意识与前意识间的阻抗力降低而得以潜入的话,那我们的梦应该是概念式而不具有幻觉式的性质。
幻觉式的梦究竟怎样产生呢?可以这样说它激动的传播方向是倒向的。它并非指向运动端,而是向着感觉端,最终传到知觉的系统。如果我们把清醒时刻潜意识的精神程序形容为前进的,我们就要把梦中的称为后退的。
当你清醒时,这种后退作用也不会使知觉影象产生幻觉式的重现。而为什么梦中就可能呢?我们假定某个概念所附着的强度能借着梦的运作而转移到另一个概念上。也许就是这个正常精神程序的改变使得感觉系统的传导得以反向,从思想概念开始,一直到完全鲜
明的感觉上。
在梦中,当概念借着后退而变成原来的感觉影像时,我们把它称为“后退”。如果把梦看为这假精神装置的“后退”现象,我们就能解释为什么所有梦思的逻辑关系在梦的活动中会消失殆尽,或者难以表达出来。
为什么改变能使这白天不可能的后退现象才能出现,首先自然是睡觉状态对感觉端产生的能力变化。
白天,有一道连续不断的激动由这个系统的感觉端流向运动端。晚上,这道激流停止了,所以,再也不能阻挡激动的反向传导。
“后退现象”是与那些被潜抑或处在潜意识中的记忆密切相连的,关于正常情况的幻影,也是一种后退现象。例如,有一个12岁的,他由于受到一个红眼青面的恐吓而无法入睡。这现象的源由是他四年来得自另一男孩的潜抑记忆。那位男孩送他一份关于孩童坏习惯所产生恶果的警世画(手淫)。这位病人现在正由于这习惯而自责。他妈妈当时曾
形容他这位行为不检的孩子为红眼青面(红眼圈)。这就是他幻影的来由,而这又恰好提醒了他妈妈的另一个预言。这类的孩子长大后变成呆子,在学校里学不到东西,而且会夭折。这个小病人实现了这预言的前一部分,他在学校成绩的确毫无进展,而由他的自由联想看来,他害怕另一半的实现。在经过治疗后他能够入睡了,神经质消失,在学年结束时,他还取得了好成绩。
还有一位女士,她说,在她生病前的一个幻影。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睛,发现她兄弟在房间里。她的小儿子在她旁边睡着,为了使这孩子免于因为看见舅舅而发生痉挛,她用床单盖住他的脸。这时那个幻影消失了。这个幻影其实是她孩童时记忆的一个翻版。这记忆尽管是意识的,但与她脑海中的潜意识材料有着密切的关系。她的保姆曾经提起她的母亲(她很年轻就死了,当时这位女士才18个月),说她(母亲)患有癫痫病或痉挛,而这要归咎到她弟弟(这位女士的叔叔)用床单罩头扮鬼恐吓的结果。所以,这幻影和她记忆具有相同的元素:弟弟的出现、床单、恐吓及其后果。不同的是这些元素重组成另一种内容,
而转移到别人身上。明显的动机是她害怕这位很像舅舅的儿子会步他后尘。
可见记忆的力量不能小看,尤其是那些源自童年时期,被潜抑或留在潜意识的记忆。
如果我们不忘掉孩童经验及源于它们的幻想占据了梦思的大部分,同时又注意到这些经验的碎片常常在梦中出现及许多梦的愿望皆源于它们,我们就不能否认,在梦中,思想转变为视觉形象,也许就是因为这些视觉记忆渴求复活,加压于那些被摒除于意识外的思想,并挣扎着寻求一种幼童时期景物的替代品,由于移到最近的材料而被加以变更。幼童时期的景物不能靠自己复活,只好在梦中得到体现。
3.愿望达成我们根据愿望把梦分成了两类。第一类很明显地表露出愿望达成,另一类梦的愿望达成不但不易觉察出来,而且常常以各种可能的方法去掩饰。在后者的情况下具有不被改装的愿望的梦,大部分发生在儿身上,但简短而且明明白白是愿望达成的梦也好像一样会发生在成人身上。
先谈谈愿望究竟在哪里呢?有三种起源:一是它也许源于白天受到的激动,不过却由
于外在的理由无法满足,所以把一个被承认但却没有满足的愿望留给晚上。二是它也许源于白天,但却遭受排斥,所以留给夜间的是一个不满足而且被潜抑的愿望,三是也许和白天无关,它是一些受到潜抑,并且只有在夜间才活动的愿望。第一种愿望起于前意识。第二种愿望从意识中被赶到潜意识中去。第三种愿望冲动无法突破潜意识的系统。
这些不同起源的愿望对梦来说,是否具有相同的重要性?而且是否有同样的力量促使梦形成?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某女士是个很喜欢作弄别人。有一次一位比她年轻的朋友刚刚订婚,许多熟人问她:“你认识他吗?你对他的印象如何?”她的答案是一些表面应付话,实际上她隐藏了自己真正的批评,尽管她很想照实说出来,即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当天晚上她梦见别人问同样的问题,她却回答说:“如果再要订购的话,只要写上编号就行了。”
可见许多梦曾经被改装,而她的愿望源于潜意识,而且在白天是无法被觉察到的,都
有相同的价值和力量。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白天满足了的愿望是无法使成人做梦的,源于意识层的愿望会助成梦的产生。如果前意识的愿望不能得到别处来的援助,梦是不可能出现的。
可见梦实际来源于潜意识。意识的愿望只有在得到潜意识中相似意愿的加强后,才能成功地产生梦。只要有机会,它们就会和意识的愿望结成联盟,并且把自己那较强的力量转移到较弱的后者上。所以,表面看来意识的愿望独自产生了梦。
从梦形成的某些不显眼的特征可以看出潜意识的痕迹。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梦中呈现的愿望一定是幼童时期的。在成人,它源起于潜意识,而孩童由于前意识和潜意识之间仍然没有分界,或者只是在慢慢地分化,仍未清楚。
在睡眠中,除了由潜意识来的愿望激动外,没有任何源由可以造成前意识的激动,而前意识的激动必须得到潜意识的加强,同时必须和潜意识一起携手通过迂回的通路。
前一天的前意识必定大量地寻求入梦的途径,即使在夜间也想利用梦内容来进入意识
层。它们有时控制住梦的整个内容,并迫使它进行白天未完成的活动。这些白天的遗留物除了愿望外,自然还有别的性质。那么它们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进入梦中,这也许和“梦是愿望达成”的这个理论有直接关系。
不愉快的梦可能是种处罚的梦,这同样是潜意识的意愿,换句话说,这个愿望要处罚做梦者。因为他拥有一个被禁忌的冲动。
梦形成的动力,必须由属于潜意识的某个愿望提供。在第二类的情况下,梦形成的愿望是属于潜意识并受到压抑的,在处罚的梦中,尽管同样属于潜意识,并非潜抑,而是属于“自我”的。因此,处罚的梦显示自我在梦的形成上,也许占有更大的分量。但我们必须知道,心理处罚的梦不一定源自白天发生痛苦事件的情况。
当梦者感到自在时最容易发生,白天的遗留物是一些令人满意的思想。但它们所表达的满足却是被禁忌的。这种思想无法在显梦中出现,除了其反面外,这就和前述第一类的梦相同。所以,处罚的梦的特征是:其梦形成的愿望并不源于潜抑的材料,而是由于它引
起的处罚意愿,属于自我表现,但也是潜意识的一种表现。
不过有许多的梦,其产生的原因大部分或完全源于白天生活的残遗物。梦形成所需的动力必须由愿望来提供,怎样才能捉住一个愿望来作为梦的动力来源,这就是忧虑现象。也就是说,一个潜意识的愿望被白天活动煽动起来而形成梦。
追溯潜意识的来源,分析过它们和白天遗留物的关系,这遗留物也许是种愿望,一种精神冲动或干脆说是最近产生的印象。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都可以解释各种各样的清醒时刻的思潮在梦的形成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甚至以这思想串列为基础,解释这种极端的例子:即梦追求着白天的活动,并且为真实生活中未解决的问题达到称心如意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