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900万案件最终(郎咸平白睡小三3年并获赔900万,这是真的
郎咸平白睡小三3年并获赔900万,这是真的吗
是的,就是真的
郎咸平够狠,就是要坑死她!!她倒是不至于赔钱,只不过被坑惨了,几乎没赚多少钱了。
因为这些年,肯定给她一部分钱,还给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打官司要退当初买房的钱,实际还是赚很多的,郎咸平还嫌不够,还故意找当年买金佛那笔交易,来坑她。这个金佛,和钱,肯定都不在她手里,她肯定不会想到留证据,等于被人坑了一笔。所以说啊,小三千万别当什么公司法人,觉得好玩,名声好听,什么都不懂的话被坑得很惨!!
小三如何保护赠予钱(第三者受赠的房产受法律保护吗)
一直徘徊不决是否写这个主题,还是写一下吧,但点到为止地写着吧。
我国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倾向性观点是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保护婚姻关系中另一方所享有的婚姻存续期间中共同财产的权利(文末有法条的引用)。所以,想通过做第三者的方式获得资产的想法要小心了。,现实生活婚姻存续关系中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却又因孩子等种种问题而不能离婚,又与第三者有真实良好的感情,这种情况不少。还有些明知不能在一起,因物质美色等因素达成某种共识。笔者不鼓励婚外情,不鼓励第三者。但当第三者与婚内人不处于对等知识背景、阶层背景的情况下,处于弱势一方的权益不利于得到保护。
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经济学家郎咸平与空姐婚外情,郎咸平赠与空姐房产,最终原配出面诉讼等致使空姐还要归还郎咸平900万。这事从法律层面上属于已经成为定案,尘埃落定。可稍微有些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那处房产是给这个空姐的青春补偿费。写到这里想到金星评吴秀波出轨事件,白睡七八年,把人也抓了。上面两个事情固然都有女方的错,但女方的知识面、尤其是法律知识薄弱,社会经验淡薄,这些方面综合造成了女方的完败,赔了青春又损失了金钱或者其他。社会中很多表面的事件背后隐藏着钱权、钱色交易。这很赤裸裸,但社会中却无数次上演着这样的事件。笔者不上升到道德高度评价,只是觉得在这交换过程中往往第三人因为年纪、资历等处于很不利的位置,造成被误导被愚弄而不知。笔者尽量公正地谈谈法律上的核心意思,估计很多人一看就明白了。
一、法律原则规定婚内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入、房产股票、公司股权等。共同原则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按一半一半处理。夫妻如有有财产约定或公证,或律师见证,可以约定婚内财产的分配,比如AA原则等。如果有婚内财产约定,则婚内人有权处理自己那部分的财产,比如可以赠与。如果婚内人没有对婚内财产有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超过日常生活支出的财产赠与第三人,则另一方有权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追讨(附婚姻法司法解释条文见文末)。涉及房产赠与的又分已办理产权证与没办理产权证两种情况不同对待。
二、关于是否有权撤销赠与。依合同法第186条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具体法律条文见文末),赠与原则上可以撤回。这里有个特殊情况是房产的赠与需要公示才算完成赠与,公示指完成产权变更程序。如果房产转让登记没有完成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一方为第三者出资购买的房产,不影响婚内一方提出诉讼要求按照房产金额的一半予以返还。
三、受赠人对于受赠房产的利益诉求。房产经转让或确权登记后才属于受赠完成。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为婚内人所出资而购买的房产,则第三人不负有相关责任。这里暂不详细展开。
一夫一妻是历史社会制度的产物,也包含着经济学原理。法律做出保护该原则的制度性安排有它的合理性,而实践中又有它的复杂性。关于本文所探讨的话题,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可能更公平吧。
附法律条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 关于婚姻法中“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曾红极一时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是如何一步步走下神坛的
导致郎咸平走下神坛的,主要有以下三个事件
站台风波
先后站台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庞氏骗局、快鹿、望洲财富 ,被网友评为“江左霉郎”。
郎顾之争风波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演讲,点名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席卷国有资产。顾雏军强硬回应,由此引发了“郎顾之争”。郎顾之争”以顾雏军锒铛入狱告终。
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曾因在微博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炫富,将“红会”带入舆论漩涡。2011年8月,郎咸平专访郭美美母女。节目中,郎咸平一改往日犀利的形象,主动帮助郭家母女澄清王军与红十字会的关系,并助推塑造了郭家妈妈的“股神”形象。
,郎咸平和缪姓空姐的官司,让人们进一步看清了郎咸平的人品。
郎咸平与前女友再打官司900万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有这么麻烦吗?问题不复杂。
1、保证金交黄某完全是你自己的疏忽,黄某要参与到你和甲方的合同里就变成了三个合同方,应该三方签合同才能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你口头跟甲方说的内容无法证明,即使能证明,有得到黄某的同意吗?没有。所以黄某不认这5万是你俩交易的保证金是没错的。
2、你现在起诉的不是诈骗、不是债务、不是民事欺诈、不是不当得利。以你现在有的证据,最简单的就是起诉借款纠纷,以黄某接你5万为由起诉,提供银行转账证据即可。其余的法院立案后由对方辩解,立案的时候别弄的那么复杂,越简单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