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了怎么办理退休(我到退休年龄,档案丢了怎么办)
我到退休年龄,档案丢了怎么办
1、既然都要退休了才发现档案丢失,那么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工作几十年,那么就意味着档案材料是很多的,应该趁早去进行档案的补办。
2、推荐去当地的人才市场。因为这里的办理条件是很低的,并且随时会有工作人员跟进大家的进度,及时解决补办时遇到的问题。
3、像在补办档案材料的时候遇到很多时候都会有原来公司倒闭的情况,需要找到之前公司的几个员工和主要领导,给开具证明。
4、如果能够顺利的把档案材料全部补办完成,直接进行材料的密封就可以完成档案的补办了。
5、档案补办完成过后就可以放心去办理退休了,办理退休之前还是最好把档案直接托管到人才市场去。
原始档案丢失能办退休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1997年)参工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制度生效前的工作年限应视同为缴费年限,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人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工作年限。如果档案材料遗失,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开具证明、办理退休:
1、退休人员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并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2、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
(二)如果无法通过以上方法办理退休,如找不到录取通知书存根或者职工花名册,那就只有用一些补救的方法了:
1、由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3、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