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获刑8年(浙江杭州网络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
浙江杭州网络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此事给予了主播们哪些警示
警告主播们网络不是非法之地,不要想着在网络上赚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还是照样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网络女主播雪梨和林珊珊被水雾机关调查出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因此税务机关展开了对他们二人的调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他们二人的偷税行为全部都经过一个人之手那就是李某,因此警方开始调查李某希望查出更多违法的人。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有个别的网络主播也存在相应的偷税漏税。
因为现在网络上很多主播靠才艺表演以及带货赚取钱财,很多的人看到了网络上的流量,都想要在网上开直播。接触过网络直播的应该都知道,想要靠打赏在网上赚钱,除了需要与平台半半分之外,还需要焦纳相应的税款才可以提现。但是现在除了打赏赚钱之外还有一种赚钱的方式那就是卖货赚钱,直播平台给主播一个卖货的频道,他们缴纳平台相应的金额就好了,剩下的大部分钱全都会落到主播的口袋中,但是主播将钱提出来的这个环节是需要自己缴纳税款的。
雪梨和林珊珊两位网红主播后边都是由团队和公司的,因此他们的偷税行为是故意而为之,整个团队都是受益人,因此追究责任的话也不单单只是他们二人的责任。网红偷税漏税的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这说明税法机关应该严格管控网红的账目,并且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网红主播予以封禁处理。只要让网红意识到做这种事情面临的是退网的风险,那么他们就不敢去冒这个险,因为他们的所有收入来源全都是来源于网络的。并且现在很多网红都依靠网络过上了很好的生活。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主播不想直播竟雇8人殴打自己,已被拘留,奇葩事件背后,隐藏着啥秘密
奇葩事件背后很可能隐藏了炒作的秘密,据了解这两名主播有200多万粉丝,可以算得上是小网红,作为主播就算在忙也有权利向工会申请请假,而且每个月必然会有一两天休息时间,不可能说你想要请假,公司就是不允许,只要有正规理由,公司都会批假。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想,网红直播都是为了钱,多直播一天赚得钱也就更多,休息多一天就少一份工资,如果没有其他利益,实在难以说服众人。每个主播都有瓶颈期,也就是播着播着粉丝就不再涨了,这时主播就会想尽办法引流,甚至是通过违法途径。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这两名主播分别为少羽和校长,7月10日两人在公共场合被8个人殴打了一顿,后来警方介入调查,原来两名主播想要逃避直播,专门找8名打手来殴打自己。被打的时候还专门拍了视频,然后发到粉丝群,跟粉丝们解释自己被打成重伤了,需要暂停直播休息,后来视频被曝光,两名主播也被当地派出所依法传唤,最终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处罚,7月19日两名主播刚好被释放。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网红之所以会有人喜欢,是因为营造的人设符合大家预期,然而有些网红却在直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人设崩塌遭到了众多粉丝反感,这里主播迟早有一天会毁在自己手上。我觉得主播应该给大家带来正能量,而不是为了流量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叫人来打自己,这种行为也太毁三观了,希望不要有这种自导自演的事情再发生。能够成为百万主播,肯定耍过了,一些小手段,作为粉丝也应该理智,不要被某些表面现象迷惑了。
如何看待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这条规定的出台可谓是大快人心,总算有法律可以治治这些昧着良心挣钱的网红主播们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直播带货已成为当下购物的热门方式。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网络红人或流量明星,在直播间进行商品线上展示、咨询答疑、导购销售等。直播带货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与便利、给商家带来商机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辛巴燕窝事件、郭美美售有毒减肥药事件等等,亟须引起重视与警觉。
此外,互联网经济是诚信经济,网络主播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切实履行真实性、合法性义务;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身知识结构,学习法律法规,避免盲从消费,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注重维权。
相关具体规定内容: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网红或明星利用自己的流量优势,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对销售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直播间所销售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况,同样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购买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如果在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经济网-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