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品展示太醒目 团体吁修法禁陈列
根据烟害新法规定,贩烟场所应该符合烟品摆设位置规范,,近来董氏基金会陆续接获来自6个县市民众检举,指出有多家烟商趁暑假期间,透过北、中、南共23家零售商店,进行各式各样突出又醒目的烟品陈列方式,而有的商店附近即是国中、国小学校,担心是在对刚开学的学生进行宣传行销。
针对烟商过于醒目的烟品陈列方式,包括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消基会与董氏基金会共同呼吁政府速修法禁公开陈列。(摄影/黄曼莹)
对此,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消基会、董氏基金会共同谴责烟草公司引诱学童吸烟的行为,并吁请县市卫生主管机关务必依法处罚,且请中央主管机关顺应全球控烟趋势,立即修法禁止烟品公开陈列。
依据法规,烟品展示应距地面1.3公尺以上,且距结帐柜台2公尺以上。但于服务人员之柜台后方为烟品展示者,在此限。同一贩卖场所之烟品展示总面积得超过2平方公尺等。,近日董氏基金会却接获检举,显示有的零售店、五金行等,竟然发现有的烟商利用特别加框,或特别标色的方式来陈列,以抓住消费者的眼球,显然有违法之嫌。
从民众检举的案件中发现,有多家烟商利用特别加框,或特别标色的方式来陈列。(摄影/黄曼莹)
董氏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姚思远表示,各县市卫生主管机关应该趁现在开学时,全面稽查取缔违法的店家,别戕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消基会董事游开雄则表示,零售商店以引人注意之方式陈列烟品已违反烟害防制法,每家店最高可罚新台币5万元。不过目前已知南部有一家零售店遭到开罚,金额却仅有1万元,而烟商竟然还不服继续上诉。
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董事长陈曼丽进一步表示,零售商店可能不太清楚烟商的用意,但为了一点烟品上架的小利,却沦为烟商残害下一代健康的帮凶,实在不值得。
义工李明依也表示,在夜店也可以看到有烟商雇请烟促小姐,透过现场游戏交互方式,吸引消费者注意主动询问,似乎走在法律边缘,使得本来没有吸烟的人发生好奇兴趣,而吸烟的人会继续吸。希望社会大众应该一起拒绝这样的促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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