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期间跳江救人获准减刑

健康养生 2025-03-17 16:570健康养生www.shimianzheng.cn

男子缓刑期间英勇跳江救人,获准减刑彰显正义力量

在社区矫正的道路上,有两则暖心的故事在浙江省衢州市和江西省吉安市上演。它们讲述了两位缓刑罪犯在关键时刻展现出的人性光辉,不仅赢得了社会的赞誉,更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让我们先来看看衢州市的故事。邱某某,一名正处于社区矫正期的缓刑罪犯,在2023年4月10日晚,面对一名落水小女孩的危机,他没有犹豫,勇敢地跳入江中。这一英勇举动被衢州市公安局智慧新城分局认定为见义勇为。衢州市司法局对邱某某的这一重大立功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减刑建议。经过法院的审理,邱某某因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良好表现及重大立功行为,被依法减去两个月有期徒刑,同时缓刑考验期也相应缩短。

而在吉安市,另一名缓刑犯幸某也因同样的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减刑。他在社区矫正期间,与他人合作,成功救起了一名落水老人。这一行为构成了重大立功表现,幸某因此得到了法律的褒奖。这是江西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见义勇为获准减刑的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的一个典范。

这两起案例不仅是对两位英勇男子的肯定与嘉奖,更是对全社会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在社区矫正期间,如果表现良好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如见义勇为等,是可以获得法律的宽容与社会的尊重的。这不仅是对个人的激励,更是对整个社会道德风气的提升。让我们为这两位男子的英勇行为点赞,同时也期待更多的社会正能量得以传递和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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