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否认涉贪案全部罪名 佘诗曼等出庭作证
昨日,曾在去年轰动一时的香港TVB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在香港湾仔法院开庭。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但昨天均遭到否认,据悉,这宗涉贪案最少审理20天,各项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记者 张洁
陈志云否认全部罪名
昨日早晨约8时40分,陈志云在艺人王喜的陪伴下抵达法院,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控方指出,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陈等人涉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并被控串谋诈骗、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项罪。不过,昨天陈志云等人否认了全部罪名,因为证据不足和关键证人没有到场,下午1时,陈志云涉贪案宣布休庭。
黎耀祥 佘诗曼将出庭作证
这项审理长达20天引众人关注。陈志云否认控罪后,控方希望接下来的审理传召55名证人,并称共有200多件证物。
此前,对于陈志云涉贪案,众TVB艺人都选择闭嘴,控方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和叶翠翠等著名艺人都将出庭作证。陈志云涉贪案件的审讯将是近年罕见最星光熠熠的一次。
私生活丑闻或被抖出
在性取向方面疑云阵阵,一直是陈志云私生活的最大软肋。51岁依然未婚的陈志云,曾坦言自己半辈子从来没有正式的拍拖经历,坊间对于他“同性恋”的猜测从未停止。自爆出涉嫌贪污后,陈志云的私生活也成为焦点话题之一。据悉,陈志云于2001年8月以1200万元购入某复式单位,并与同性助理在该单位同居。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将在庭上传召证人,大爆陈志云案发时的私生活丑闻。
事件回放
去年3月11日下午6时,陈志云等3人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在指控中,陈志云及其前助理丛培被控串谋收受11.2万港币作为参与陈志云的节目《志云饭局》等活动的报酬。两人还涉嫌串谋欺诈,即安排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以义务性质出席新书发布会,但却隐瞒了获得30万港币赞助费一事,使5名艺人受骗而不获得报酬。,陈志云还涉嫌收受贿赂房产、资产等,消息曝光后,立即引发TVB大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