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战友对他的评价(张扣扣杀了谁)
张扣扣杀了谁
王自新王信章·库库一直对他母亲22年前的羞辱和杀戮怀恨在心,他一直把复仇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当年两家是很好的朋友,但后来因为对方的不守信用,关系恶化,张扣扣的母亲在对方认错的情况下去世。由于对方还是未成年人,法院最终判处王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张家9639.3元,这让年幼的张扣扣难以承受。他一直把这些仇恨记在心里,所以毕业后为了练好一技之长就参军了。他选择在除夕夜复仇。事后他主动投案自首。他的生命对他来说已经完整,他的心仍然被仇恨蒙蔽。
张扣扣因辱母杀三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开后,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以前我们面对这些杀人犯,都是嗤之以鼻,觉得他们该死。张扣扣的结局让很多人觉得不堪评价,不是说他的杀人行为应该得到支持,而是说他的命运也很悲惨。很多人说,不吃苦头就不要劝别人善良。张扣扣的思想因为母亲的去世彻底改变了。
想必大家对当年的张扣扣案都有所了解。张扣扣的妈妈因为和对方发生争执被打了。张扣扣的母亲被打倒在地后,他们没有及时将对方送往医院救治,导致张扣扣失去了母亲。原本开朗的张扣扣,气质大变。
张口遇害当晚,吃了一顿饭去看望父亲,给父亲留了一笔钱,直言要给父亲养老。然后他带着凶器来到对方家里,毫无疑问的把他砍倒在地。张寇早就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唯一的遗憾就是对不起自己的老父亲。其实张寇本性并不坏,只是杀母之仇让他彻底改变了自己。
张扣扣因被辱母杀3人被执行死刑,案件的原委有何详情
张扣扣因为22年前母亲辱杀一直心怀恨意,他一直都把报仇视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当年两家本是很好的朋友关系,之后因为对方不守信用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张扣扣的母亲在对方失手的情况下致死,由于对方还未成年,所以当时法院只判了王正军七年有期徒刑,并向张家赔偿9639.3元,这些都让年幼的张扣扣无法忍受,他一直都把这些仇恨铭记在心,所以他毕业后参军就是为了练就一身好本领,他才会选择在除夕夜这天选择打击报复,事后他主动自首,对于他来人生已经圆满,他的内心也依旧被仇恨所蒙蔽。
张扣扣因被辱母杀3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公开后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以往我们面对这些杀人犯的时候都嗤之以鼻,也觉得他们被执行死刑就是罪有应得,张扣扣的结局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忍评价,并不是觉得他杀人的举动应该得到支持,而是觉得他的命运也很悲惨,很多人都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张扣扣因为母亲之死彻底心性大变,他活着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复仇。
想必大家对于当年张扣扣的案件也有所了解,张扣扣的母亲因为和对方发生争执被打,张扣扣母亲被打倒地后他们也没有及时将对方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导致张扣扣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原本性格开朗的张扣扣也性情大变。
张扣扣行凶当晚还吃了个去看过自己的父亲,还给父亲留下一笔钱,直言要给父亲养老,随后他拿着凶器来到了对方的家里,毫无疑问将对方砍倒在地,张扣扣对于自己的结局早有预料,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对不住自己的老父亲,其实张扣扣的本性不坏,只是当年的杀母之仇让他彻底改变自己。
张扣扣战友对他的评价
张扣扣战友对他的评价很高张扣扣是一个优秀的人才。张扣扣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和团优秀标兵,从战士做到副班长。
张扣扣部队表现优秀,在部队这所大大学校里,张扣扣通过自身不懈努力,个人先后被团树立为训练标兵、专业技术能手,组织能力强,成绩明显。离开队伍的时候,部队政治处给他推荐信的评价是“专业技术能手,组织能力强。”
张扣扣家庭
1983年1月6日,张扣扣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王坪乡(现新集镇)三门村2组(现王坪村14组)。
1996年,张扣扣只有13岁,因为宅基地纠纷问题,其母亲(汪秀萍)被王正军用木棒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
如何评价张扣扣,他究竟是个暴徒还是个孝子
如果张扣扣真是个孝子他就不会在那个人出狱后再杀,而是在这之前在就杀了,他并没有这么干而是选择了平稳的过下去,再看他过得生活情况,经过调查后发现张扣扣传销被骗,打工没挣到钱,也没有结婚生子,最终将自己的困顿,归咎于其母亲的遇害,而且张扣扣在提审的时候也说如果我生活过得好了,自己有钱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看到没有张扣扣杀人跟他是个孝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张扣扣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张扣扣杀人不仅是有预谋的,而且是长期预谋精心准备的,张扣扣具有自首情节,根据其行为能够免死的希望基本上不存在,,网上舆论对张扣扣的司法判决不会产生影响。不管网民是赞扬张扣扣是孝子也好,还是骂他是恶棍也好。丝毫改变不了他故意杀人的事实,不管以前他母亲的案子公正与否都不该成为他杀人的理由。不管你信不信法律,现在社会决不允许公民个人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妄图通过舆论干预司法至少在这个案子上不可能,等着被法律判死刑。
不管他是暴徒也好,孝子也罢张扣扣的杀人案件必定要收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说我们大家都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遇到事情要寻找正确的处理方式,而不是任意妄为。
张扣扣会判死刑吗
张扣扣不被判死刑 死刑就应当被废除
【济南刑事律师网摘】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血亲复仇
从张扣扣案直播评论看,为张扣扣鼓噪的人不在少数。
1月8日,汉中中院一审依法判处张扣扣死刑。告诉我们22年前的判决并无不当,正义不应当为张扣扣杀人案买单。
让我们追随时光的印记回到2018年2月15日,时值大年三十,举国欢腾,年味飘香。在曾经魏蜀争锋的名城南郑,一起惨无人寰凶杀案却给当地群众的年夜饭上横添了血色。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父子三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年三十的团圆饭竟被“恶魔”张扣扣变成了“断头饭”,凶手狼戾不仁,刀刀致命,直逼要害,疯狂捅刺,毫不留情,丧心病狂。一家三个男丁一日灰飞,一时间举国震惊,民众惊骇,舆论哗然。
据悉,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张扣扣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张扣扣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之后张扣扣逃离现场。2018年2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欲潜回家中取钱,被巡逻民警、武警发现后翻墙趁夜逃脱,随即警方组织地毯式大搜捕行动。2018年2月17日7时45分,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到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这本是一起毫无争议的故意杀人案,凶手张扣扣其罪当诛无可辩驳。但一石激起千层浪,22年前的一桩旧案却被“有心之人”托出水面,1996年的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故意伤害致死案遂与张扣扣杀人案随之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部分无良媒体利用公众的“朴素正义观”混淆视听、大肆渲染,将张扣扣包装成为母报仇的“孝子”,粉饰成为民除害的“侠客”,刻画成血债血偿的“复仇者”,以22年前法院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程序不当、赔偿过少等理由捕风捉影,故弄玄虚,试图博取公众对张扣扣的同情心,意图对司法公正进行干扰。有的“网络喷子”罔顾事实认为法院应当判决张扣扣无罪,有的“键盘侠”无视法律认为张扣扣是“英雄使然”,他们自认为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不依不饶地对司法审判进行恶意批判,不休不止地被害人家属进行冷嘲热讽,披着正义的外衣却说着法盲的言论,顶着道德的光圈却传播着不实的说辞,笔者只能说无知者无畏!
事实胜于雄辩,谣言止于智者。再高明的伪装也经不起法律的推敲,再感人的谎言也经不起事实的甄别,正义不会因为历史而扭变,正义更不会因为哗说而止步。我们不妨擦亮眼睛,对22前的那起故意伤害案解剖麻雀、抽丝剥茧,看看孰对孰错!
一、王正军的致死张扣扣母亲汪秀萍的行为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否准确。
按照当地村民的说法,汪秀萍性子急。心直口快的村民,直接摆摆手,“那就是一个泼岔烂嘴”。不少村民形容张扣扣母亲“爱骂人,耍赖皮,像个泼妇一样。”时任村支书王晓明记得,96年张母去世时,村民中流传着一种声音,“哎呀,除了个害啊,不然附近不得安闲。”
而据判决书审理查明张福如的妻子汪秀萍过往与王正军的母亲杨桂英关系不睦。1996年8月27日19时许,汪秀萍路过王正军家门前时给王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正军闻讯到现场,同汪秀萍争吵撕打。汪秀萍持扁铁在王正军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后,王正军随即捡拾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汪倒地后于当晚22时许死亡。
为何判决王正军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是本案的一大焦点,部分网友和公众对此持有异议,认为本案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该罪判断依据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而从法院审查情况看,案发当天,被告人王正军是在汪秀萍先持扁铁打伤其头面部并流血后,才临时起意从现场捡拾木棒击打汪秀萍头部一棒,致汪倒地后,再没有继续实施加害行为。所以,汪秀萍加害在先,王正军加害于后,且没有继续对汪秀萍实施任何加害行为,并不存在意图剥夺汪秀萍生命的故意。,王正军的行为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定性。
二、本案量刑是否适当
本案案发时农村户口管理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而非公安机关,案发后公安机关提取了户籍管理机关王坪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王正军于1979年4月23日出生”的户籍证明,证明王正军案发时年龄17岁零4个月。作为张扣扣的父亲,即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和相关证人均未对王正军年龄及该份户籍证明提出异议,所以,法院认定王正军作案时不满18周岁证据确实充分。
那么,关于本案的量刑是否适当的,需要说明的是,该案案发时,97刑法尚未出台,所以法院援引的是79刑法,根据79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笔者认为,由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且张扣扣母亲汪秀萍有过错,,王正军系未成年人,所以,法院判处王正军7年有期徒刑的刑期是适当的。如果还有质疑,我们不妨将本案和张扣扣杀人案作以对比,王正军并未像张扣扣那样蓄谋已久(张扣扣提前准备了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而是临时性的还击;王正军并未像张扣扣那样一刀接一刀捅向受害人要害(据后来医务人员反馈王校军肚子受伤严重,“肠子都快出来了。”王正军 “脖子都快断了”。王自新的伤口,主要就是在腹部、胸部、颈部,基本每个都是要害部位。”),而王正军虽然一棒打在了汪秀萍头部,但并未一棒接一棒非要致汪秀萍于死地。
而网络上关于王正军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说法无疑是参照了97刑法,根据97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不能用97刑法去评价79刑法所规制的案件。
三、本案是否存在“顶包”情形
有人认为,正是因为王正军系未成年人,所以王家才让王正军来顶包,张扣扣之母汪秀萍之死是王家父子三人共同加害所致(王家大儿子王校军当时未在家)。笔者认为,这纯属无稽之谈。试想,当时王正军系在校学生,王自新为何自己不去顶包,而要牺牲儿子的大好前途让王正军去顶包。为何不让年龄更小的王富军去“顶包”,岂不可以被判更低的刑期。
也有人说,当时王校军为乡长,利用职权对本案进行了干扰,而当时的王校军年仅25岁,尚是一名写材料的小文书,试想,一名小文书有何权力对司法案件进行干扰。
而根据法院的审查结果,本案案发后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和其姐姐张丽波均证明棒打汪秀萍是王正军一人所为,王自新和其三子王富军均未参与,,在场的其他5名证人也均证明加害行为系王正军一人实施。至于张福如和张丽波如今的矢口否认,其辩词再强,也无法推翻当年的白纸黑字和红印。
,笔者认为本案不存在所谓的“顶包”情形。
四、本案判决赔偿经济损失9639.3元是否合适?
有人说“一条人命如此廉价,连1万块都不值。”这显然是刻舟求剑、盲人摸象。96年北京房子才一平四千,企业职工平均月工资大多在100—200元之间,万元户在汉中农村并不多见。依照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时,对丧葬费一般参照当年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职工丧葬费标准。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人险发107号《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陕西省1996年死亡职工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而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在实际支付了被害人家属丧葬费和其它费用8139.3元之外,又赔偿了1500元(共计9639.3元)。
,笔者认为,该赔偿数额是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的。
莫要提张扣扣是匡扶正义的“侠者”,莫要说张扣扣是以血还血的“一个男人”,法治社会不允许私刑存在,现代社会禁止丛林法则。在法治日臻完善的今天,同态复仇早已被刑法所摒弃,在人们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的当下,更应自觉抛弃“以牙还牙”的江湖法则。千万别让逝者难安,让生者不安,千万别在键盘侠的推波助澜下丧失理智,千万别在“网络喷子”的肆意喧嚣下盲目跟风,千万别让张扣扣这一“杀人恶魔”杀人又“诛心”。张扣扣死定了!
张扣扣案是悲剧吗张扣扣这个行为是错的吗
张扣扣一位22年前失去母亲,22年后杀死凶手一家,最终被判处死刑的悲情人物,这两天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他自评是有血性的男人。
庭审现场
对于他的这种行为,大家各有各的评判。支持者认为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他的行为可以理解,既然法律不能给予公平,那就自己来报仇。反对者认为,不论再怎么样,杀人总是错的,遇事不能用杀人来解决。
笔者认为,支持者颇有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嫌疑。的确,22年前,张扣扣的人生被死者一家毁了,小小年纪失去了母亲,也导致了他今天的悲剧。他的经历确实十分可怜,不论如何,杀人总是不对,他悲惨的经历并不能成为杀人不受惩罚的理由。
庭审现场
,最大的争议是在量刑上。很多人认为,当年张母被杀,凶手只判了七年,现在张扣扣为何直接死刑?
22年前,张母被杀,由于杀人者未满十八岁,法院给出了七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并且赔偿9000多元,其父提刑事申诉最终被法院驳回。
张扣扣案件检察机关给出建议死刑的原因是张扣扣为母报仇其实是幌子,借着这个名义报复社会,张扣扣始终坚持自己只是为母报仇,并不是报复社会。
庭审现场
法律的判决已经生效,只是死刑还需最高法的复核,还需要等待结果。只是从这个结果看,有几个疑问不吐不快。
,为何22年前张父提请刑事诉讼会被驳回?
,为何不同意张扣扣申请精神检查的申请。
其他的诸如当年证人与王家有亲属关系,或者犯罪者其实是顶包等我们暂且不论,因为时间太过久远,这些已经无从查证,单说上面两点就着实令人费解。
庭审现场
一场人命官司,提请刑事复审居然被驳回,而且是没有任何理由,仅以口头告知的方式通知。人命官司如此草率?这是否符合案件审理流程?
张扣扣一审申请精神鉴定,却被检方驳回。笔者认为,一个孩子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杀害,并目睹母亲尸体解剖过程,其中的刺激足矣使人崩溃。再加上这些年张扣扣的日思夜想,在作案当时,很有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这里的精神问题不是只无法思考,而是指无法自控。这种情况是要酌情从轻处理的,类似于未成年人犯罪。
检方认为张扣扣的一系列行为可以证明他精神状况正常,有辨认能力和自控能力,且无家族病史,所以驳回了张扣扣的精神鉴定申请。这真的严谨么?的确张扣扣思路清晰,张母的死早已在他心中形成执念,一旦爆发,能否控制自己谁也不好说,只有通过专业人士的判断才能有结果。
而且该案件涉及死刑,社会影响广泛,法律也应该是一个严谨的东西,为何不能做一个精神鉴定,一切让事实说话呢?毕竟这玩意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张扣扣也没有这个能力买通鉴定人员给他做假证不是?有一个结果大家心里也能认同不是?
庭审现场
张扣扣犯罪,应该得到惩罚,惩罚是否合适,最终也只能靠法律说话,有一点,杀人一定是不对的,即便这个话可能会招来一定的非议,如果每个人都用杀人来解决问题,社会岂不乱套,要法律何用?法律也要保证其公平性,最重要的是保证其执行人的公平性,这样这才能让人信服。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已经说不清的案件,王家人的死源于当年的因,张扣扣也很大概率会被执行死刑,最终没有赢家,人死如灯灭,我们也只能祈祷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