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打假针」 抗议过期克流感政策
日前1位花莲县寿丰乡的诊所医师,因涉嫌对1位男大学生施打过期未受核准的流感疫苗,事后虽宣称注射的是食盐水,目的是要抗议政府开放过期的克流感药品。但仍被花莲县卫生局认为涉及违反施打药物不符、病历撰写不实,依违反《药事法》第21条开罚3万元。卫生署对此也回应,该名医师已违反《医疗法》与《医师法》。
花莲县1名诊所医师为抗议政府开放过期克流感药品,不惜以「打假针」的方式抗议。
据媒体报导,1位就读东华大学的男学生在上月19日,到寿丰乡1间诊所自费500元打流感疫苗,打完后医师把空瓶交给他,他回学校才发现药瓶标示2012年4月已到期,经向医护室护士反映校方通报卫生局,事后该名黄姓医师竟说打的是「生理食盐水」。
该黄姓医师自称「医界白米炸弹客」,他透露,在去年10月分配到12盒口服克流感药,有效期限便刚好在去年10月,却经卫生署将期限展延到今年3月。认为此涉及民众权益问题,若民众在施打后发现有任何不适,责任归属又该如何厘清。对此曾向上反映但没有下文,只好借着「打假针」试图唤醒政府对过期药品乱象的重视。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药品组副组长王兆仪表示,这批克流感药物乃为因应当时国内需求,经评估后,将当时储备的药物效期从5年改到7年。包括美国、澳洲,都已核准克流感效期达7年,有实证数据并通过国际安定性试验基准。但若未经评估,则还是需依据药品本身标示期限所定。
花莲县卫生局调查指出,该名黄姓医师坦承施打为过期疫苗,非生理食盐水,已依违反《药事法》医师使用过期药物开罚3万元。卫生署也回应,黄姓开业医师行为已违反《医疗法》与《医师法》并涉及病历填载不明等,呼吁若医师有相关问题,可向上层直属单位通报,切勿罔顾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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